各区、县(市)教育局(社发局),各市属高校,有关老年教育机构,市教育科学研究院、杭州社区大学:
为贯彻落实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》(杭政办函〔2022〕1号)精神,根据杭州市教育局等5部门《关于印发杭州市老年教育项目建设与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杭教职成〔2022〕4号),现就2023年杭州市老年教育系列项目评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参评名额
按照工作总体安排,计划2023年建设杭州市优质老年教育机构、共学养老优质基地、老年教育品牌项目各30个左右。各区、县(市)在初评基础上,可择优推荐老年教育机构、共学养老基地、老年教育品牌项目参加市级评估,每项可推荐2—5个。省、市部门主管的老年教育机构、共学养老基地、老年教育品牌项目,由省、市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参评,每项可推荐1—2个。
二、申报材料
1.杭州市优质老年教育机构、共学养老优质基地、老年教育品牌项目建设工作自评报告(格式见附件1);
2.杭州市优质老年教育机构、共学养老优质基地、老年教育品牌项目申报表(见附件 2);
3.杭州市优质老年教育机构、共学养老优质基地、老年教育品牌项目评估表(见附件 3—5)。
三、工作进程
1.组织专家评估(2023年7月上旬):市教育局组织评估小组,根据申报单位自评报告,对照标准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对区、县(市)和省、市主管部门推荐的老年教育机构、共学养老基地、老年教育品牌项目进行评估,初步确定入围名单。
2.部分实地查看(7月中旬至9月上旬):评估小组对部分入围项目进行实地查看,确定初评结果。
3.评估结果公示及认定(9月中下旬):市级老年教育项目评审组对评估小组的初评结果进行审议,审议结果在5部门官网进行公示。经公示无异议后,由杭州市教育局、杭州市委老干部局、杭州市卫健委、杭州市人力社保局、杭州市民政局等5部门联合发文认定。
四、报送要求
项目申报材料(含自评报告、申报表)由各地教育部门统一报送,省、市老年教育机构申报材料由相应主管部门统一报送,市属高校老年教育机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。各项目材料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至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,纸质稿一式三份,电子稿通过浙政钉报送。联系人:余锦霞老师,联系电话:86998295、13989484666。
附件:1.自评报告基本格式
2.杭州市优质老年教育机构、共学养老优质基地、老年教育品牌项目申报表
3.杭州市优质老年教育机构评估表
4.杭州市共学养老优质基地评估表
5.杭州市老年教育品牌项目评估表